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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禮玉論」中之用玉規矩

「三禮玉論」的主要內容,除了管玉的職能機構、古代玉器的形制及意義、古玉的各種不同用途而外,還有一項重要的內容,即用玉規矩。我們可以想見,在三代之時,玉是重要的政治用品,代表著天地人神,具有崇高的地位。那麼,古人在使用玉器的時候,一定是非常嚴肅,不能有絲毫的輕率褻瀆之舉。而且,大凡使用玉器的禮儀,一定是非常莊重的場所,人們以凝重的心情奉玉為神靈,也自然會有一個共同遵守的現矩,關於這個用玉的規矩,將「三禮玉論」的有關文字歸納起來,主要有三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是鑒玉尚質。凡是在禮的規定之中所使用的玉器,所著重的是玉的質地和造型寓意,就是說要突出玉的美質和形意。要達到這一要玉器的表面就必須樸素少效,不允許雕刻繁得四紋樣,以免影響玉質的表現和形意的表達。《禮記‧禮器》;有以素為資者,無敬無文......大圭不琢......此以素為貴也。《禮記‧郊特牲》大圭不琢;美其質也。意思是很明白的,在禮中所使用的玉器以質素為珍貴。代表天地神靈及率禮玉;是最崇高的玉器,向當沒有紋飾。如天子所使用的大圭,在形制上是嚴格按照禮的要求制聯。大圭的表面不需要紋樣裝飾,所需要突出的是玉的美質。事實上玉器的紋樣變化萬千,若雕刻得四好;反而影響了玉的天然美質的表現,古人對這個規律是非常注重的。在這個問題上,《周禮》也吸相同的觀點:璋,邸射,素功。這裡講的素功,如就是不加雕飾樸素無華的意思。三禮所論之玉,大都遵循了這個原則。
    古人崇玉以素為貴,不以紋飾為論美的標準。股是出於兩方面的原因ˍ是政治原因,當時有明敬無文的信仰。二是在實踐中自然產生的審囹意識。本來古人認識玉就是從被玉的美質所吸國開始的。充分利用工藝材料美的風除,最大限度外揮這個屬性,是相玉理玉的重要法則。這個法則區直沿用至今曰,並成了衡量所有工藝美術品藝術質是的標準之一。
    我們的祖先最早總結了這個理論,並且把這個理論用於禮器的規定標準、寫進國家的典章制度之中,不僅成為玉文化的一個重要特點,也是對美學的一個重要貢獻。
    第二個方而是執玉尚謹,這是要求上自天子下至朝臣;凡是在執持玉器的時候,都必須神情莊嚴、姿勢規範,不允許有絲毫的馬虎隨便及不禁之態。在這方面,《禮記‧曲禮》記敘了幾策很有意思的規定。
    其一是:「帷搏之外不趨,堂上不趨,執玉不趨。」帷薄乃吧簾,堂乃客堂,趨是小步快走的意思,這是對行走動作的一種規定。古者講究禮節和儀表,君子要講究風度。在禮儀場合,無論是在幄帝之外還是在大堂之上,都不允許快步行走。當手捧正器的時候,跨步動作必須做到穩健協調、從容不迫,否則便於禮不合,失掉規矩,同大不敬。
    其二是:受珠玉者以掬,受弓箭者以袂,飲玉爵者弗揮。受是接受之意,掬乃鞠躬之態,快是抱服,揮乃揮動也,這是對接受貨賜和饋贈者的一種動作規定。在接受大禮的時候,見受珠玉的人要身體前傾,作鞠躬之狀,兩手平舉至頭部以上而共承之。接受弓箭者要用雙手托起施取來承接。用玉說飲酒的人要注意不能隨意擺動手臂和身軀,防止產生酒杯晃蕩和投酒等不告禮儀的後果。
    其三是:「凡執主器,執輕如不克。執主器;挪幣、圭、璧,則尚左手。行不舉足,車輪曳踵。」主器即尊者之器,這出面當有兩種含義,一是指最尊貴的人所使用的玉器,另一種是指話器中最尊貴的玉器這是對執持玉器的姿勢及有關前進動作所做的規定。就是說,凡是在執持至伸至貴的玉器時,要以相當做重的心情和非常慎重的態度,即使要棒的壓器很輕小,但執持在手時要表現得很莊重,讓人覺得玉器很沉亟彷彿有不勝之容。凡是執持主器或排持幣、圭、話器之時,如只需單手使用,按規定必須用左手,而不能用方於。根據國的傳統觀念,以左為上首,代表陽,執玉必須:最上首方為正確。當需要行走時不可大步跨越不能跑步前進,必須是不緊不慢、小步前進。當足跨出,後足立即跟,兩足緊緊相連,有如車之運轉,連續而不間斷。這一條規定雖然並不難到,但細想起來,其減慢誠恐之狀如在眼前,古人對玉的態度可謂是敬之而又慎之矣。
    其四曰:「君無故玉不去身,人上無故不撤縣士無故不撤軍瑟。」這句話的意思是天子諸侯加特殊變故,玉不能離身。大大級的官員如無特殊故,個能去掉身上的侃飾。士如無特殊變故不能去攀瑟。也就是說,是永遠不能離身的。
    第三個方面是用玉尚慎。一枚瑞玉並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用的,怎麼用?什麼時候用?抓有規定如果用的不適當,說不定也有殺身之禍。這當中有很嚴格的規定。根據《禮記》的論述我們發現兩個重要的區分,一個是公禮和私禮的區分,免一個是喜事和喪事的區分。
    關於公禮和私禮的區分,《禮記‧都特牲》一段話;朝幾大夫之私見非禮也。大夫執圭而使以申對也。不敢私覲,所以致敬也。而庭實私覲,何為手渚們庭。為人臣者無外交,不敢二君也。
    朝覲原是諸侯朝見帝玉的專之間春天剛為朝,秋天前見為「覲」。這段引文中的「時既有朝見之解,又有拜見之意。將這一段引文剛成現代白話的意思是:關於測覲的規矩,大夫和拜見之事,這不減禮的範疇。大夫執夫到邦國去執行使命,以玉申信,表示執行玉命。不敢私自去行拜見之禮,是為了表示對天子的忠心和對話候的敬意。因為如果在私宅行私下拜見之禮,那怎麼能成為代表國家的大堂禮節呢?作為天子之臣下,心中只有一個國君而絕不敢有二心去做私人外交的。這是一段關於外交禮節方面的政策規定。大夫受國君之命,擔任特命全權代表,執持命圭出使外域。他行覲見之禮,出示玉器,是表示代表天子的意願。如果違反了這一條,就不是代表國命。為人之臣,應忠心耿耿,不可有二臣之心。這一條是說在執玉行禮的時候,也要掌握好分寸尺度,避免引起政治上的麻煩。由此可以看出,古人在禮儀之中特別著重用玉之慎。
    關於喜事和喪事中兩種不同用玉的區分,《禮記‧檀弓》選用了一則故事來說明問題:石胎仲年,無適子。有庶子六人,卜所以為後者。曰:「沐浴佩玉剛兆。」五人者皆沐浴佩玉。石祈子曰:「孰有執親之喪而沐浴佩玉者手?」不沐浴佩玉。石祈子兆。衛人以電為有知也。
    故事的大意是:石駱仲死了,他沒有嫡親的兒子,只有庶子六人。這就要通過占卜來確定誰可以代替嫡子的繼承權。掌卜的人說:「誰沐浴佩玉,誰就可能在占卜中獲得吉兆。」
    於是乎有五個人都進行了沐浴並佩戴了玉飾。可石析子卻說:「哪有在服親喪期間沐浴佩玉的規矩呢?」只有他沒有沐浴也沒有佩玉。經過用龜甲占卜,果然是石析子獲得了吉兆,得到了繼承權。衛國人都說龜是有神靈先知的。其實,這並不是龜的靈驗,而是關於執行禮制方面的宣傳教義。在六位庶子當中,有五個人相信沐洛佩玉能得吉兆,其實他們都不合禮儀的規範,故而大錯特錯了。只有石祈子能知禮並切實地按禮辦事,因此也只有他能享受合法的繼承權。這是以禮取人、以德取人的一則典故。通觀「三禮」,佩玉應總是吉祥的事情,但也得分清事理和場合,在親喪期間佩玉是大逆不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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